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天津港集团)的前身系天津港务局,从1952年重新开港到1984年一直隶属交通部,以“政企合一”的经营管理模式直接领导。1984年下放天津市后,改变为“双重领导、地方为主”的管理体制,实行“以收抵支、以港养港”的政策。2004年6月天津港务局整体改制为“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”,转制为国有大型独资企业。 作为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,天津港集团主要负责天津港北疆港区、南疆港区、东疆港区、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、大港港区东部区域的开发建设运营;经营主业包括港口装卸及国际物流、港口工程建设、港口地产及港口相关服务。 截至“十二五”末,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360亿元,所属二级企业共118家,拥有上海和香港两家上市公司,连续14年入选中国500强企业,2015年居第290位。 “十三五”时期,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抢抓五大战略叠加机遇,围绕国家对天津市“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、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、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、改革开放先行区”的定位,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坚持加快港口转型升级这一根本途径,坚持推进企业提质增效这一主攻方向,坚持深化改革创新这一动力源泉,不断完善“东高端、南优质、北提升”的现代化港口规划体系,加快建设国际枢纽型、绿色安全型、智慧服务型港口和质量效益型、创新驱动型、和谐发展型企业。 |